首页 > 学校动态 > 作废发票须谨慎 数量过多影响大

作废发票须谨慎 数量过多影响大

来源:南京恒企会计教育时间:2018-12-21 14:27:12

发票的作废原因

除了那些为了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一般出现这些情况,发票是需要进行作废处理的:

1.用票企业或者个人在开具发票后,如果发生退货的情况,可以收回原发票,并且将其作废;

2.开票人员在开具发票时,发生填错的情况,就需要重新开具发票。此时可以在原发票上标明“作废”的字样;

3.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

需要说到的是,如果专用发票在开具后,出现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情况,可以按填写有误的情况处理。

发票的作废条件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无法作废的情况

正常情况下,发票发生问题,如果处理及时,都是可以进行作废的。但是有三种情况不可以直接作废发票。

1.商家开具的电子发票无法直接作废;

2.成品油发票无法直接作废;

3.已经认证了的发票无法作废。

作废过多的影响

工作中出现一些小错误,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所以发票开具错误是可以理解的,一般及时进行作废处理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经常性的发生错误,就会出现不好的影响了。比如购买发票会加大企业的费用,而且作废发票不可以丢弃,导致保管容易出现问题。更有甚者,国税局可能会取消你的开票员资格或再重新培训,也对你产生轻视等。

上一页 下一页

预约体验课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南京恒企会计教育

  • 预约试听

  • 在线咨询
  •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