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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大纲第3章-支付制度

来源:大连创课教育时间:2019-02-11 15:49:00

  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大纲第3章-支付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票据的概念与特征、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

  (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

  (六)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七)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八)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九)熟悉托收承付、预付卡

  (十)熟悉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一)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的工具

  (十二)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十三)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银行卡清算市场、银行卡收单

  (十四)了解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

  (十五)了解国内信用证

  [考试内容]

  第1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有“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以及预付卡和国内信用证等。

  三、支付结算的原则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四、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

  以上就是今天整理的全部内容,你们了解了吗?学习较重要的是书本,所以大家一定要自己更新你们的内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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