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安人才网时间:2016-04-08 16:05:57
培训对象
1、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内有关人员。
2、在企业其它岗位,希望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
3、在校大学生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和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企事业单位人员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考试时间:5 11月份。
本人参加考试。
证书颁发:
职业资格认证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鉴定时间、统一证书核发。凡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全国劳动部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